2007年6月6日 星期三

沒頭神

這幾天很沒頭神的一直忘東忘西

先是說要幫王老師帶的光碟,從家裡出門的時候就一直記得要帶要帶

到了補習班還是沒帶

好!晚上說不然她空白光碟給我我回家幫她燒,要拿要拿最後也沒拿

(結果最後事實證明了 我根本有帶只是自己記成了沒帶)

昨天去接林純純下班的時候

哎呀!我把筆電放到客廳桌上,出門前忘了放回電腦桌!

萬一布布太皮咬電線怎麼辦?

電腦就算了,布布被電死了林純純要哭死的啊!

結果硬拖著想吃宵夜的林純純直接回家

好樣的,原來我有把電腦擺回電腦桌嘛!


 

在前往宵夜地點中華路夜市的蝦仁煎的路上

故事之后的症頭又舉起來了


 

妳:你會不會明天突然忘了自己是誰?然後開始流浪街頭

妳:因為什麼都不記得了,身上也沒有任何證件,只好沿街乞討。

我:等等等等……為什麼我要乞討當乞丐?

妳:然後我會一直等你,癡癡的等你回來啊!

我:為什麼我要當乞丐?(不過還不錯嘛!還會等我!)

妳:然後有一個年齡比我大一點的有錢人也一直很喜歡我。

妳:她也像我等你一樣,願意一直癡癡的等著我。

我:為什麼我要當乞丐?還有哪有人會想要癡癡的等妳?

妳:然後到最後,我也願意接受了他的,帶著三個孩子嫁給了他。

我:……(完全沒在聽我講話的嘛!)

妳:結婚以後,我也幫他生了一雙兒女,他對我也很好。

妳:在過了很多年以後,有一天我去銀行辦事出來,在銀行門口剛好看到你在跟人家要飯。

我:……(我怎麼還在要飯啊?)

妳:雖然我已經結婚了,也有了個幸福的家庭,可是我還是很好心的幫你。

妳:我跟你說了你是誰,帶你回你家找你的爸媽。可是我沒有跟你說我們兩個以前是什麼關係。

妳:因為我已經有一個很幸福美滿的家庭了。

妳:可是你在你的家人幫忙之下也知道了我們以前的關係。你對我相當感動,於是一直希望我可以再回到你身邊。

妳:不過我也很愛我的老公,我也不能對不起我的一雙兒女,所以我不能接受你。

妳:你卻因為我一直不接受你,而心生怨恨,於是出軌跑去跟別的女人亂搞!

我:等等等等!我們沒有在一起,為什麼我跟別的女人怎樣叫出軌亂搞?

妳:因為你愛我啊!你在癡癡的等我了嘛!所以你精神上算是出軌了嘛!笨蛋!

我:那為什麼妳跟別人結婚就不算是出軌?

妳:我已經癡癡的等你那麼久了耶!而且我對你只剩下朋友的愛啊!

我:……(跟妳爭論是沒有任何意義的!)

妳:不過呢!後來呢!因為我的老公年齡本來就比較大啊!

妳:所以過沒多久以後他就不幸過世了,然後把遺產留給我跟一雙兒女。

妳:我看你一直癡癡等我也是很可憐,就叫你搬來跟我們一起住。可是大家還是各過各的生活。

我:所以我們兩個最後還是在一起了,可是妳是大富婆,而我還是繼續在街上要飯?

妳:沒有沒有!我會照顧你啊!每個月給你生活費3000塊。

妳:然後我們一起出去吃飯還是要Go Dutch!

我:……(真不知道該說什麼好!)

The End

2007年6月1日 星期五

跳越時空的情書 The Lake House

從上檔以後一直說要看一直說要看 到最後租回家看的片子
老實講 我不喜歡結局
為了讓觀眾得到一個開心的結果 而讓兩個不應該在一起的人在一起
請問 他們在湖邊小屋前終於看到對方了 然後呢?
回到現實的世界 一個已經死去兩年的人現在突然間沒死過了
那....這兩年間他做過了什麼?
珊卓布拉克終於等到她的真愛
回到現實 在事務所等著她的那個備胎(我都忘了名字了!) 怎麼辦?
好萊塢的賺錢公式似乎總是最後要凹一個完美的結局
至少 也要能夠皆大歡喜
原來韓國版的劇本好像就是悲劇收場 我不懂為什麼要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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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故事繼續往下看
說不一定兩個人住在一起以後發現不是這麼一回事
珊卓布拉克可能喜歡收集自己剪下來的腳指甲
基諾李維可能襪子老是一穿穿一個禮拜
兩個人開始受不了對方生活上的小習慣
一起住在湖邊小屋 卻開始一人一間房
然後用MSN繼續交談
因為兩個人發現還是隔著某個時間空間 用文字交談來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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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盤一下
珊卓布拉克還是知道了一切
但她沒趕上
於是一切還是得繼續下去
不過珊卓布拉克的新家用了基諾李維的設計
於是珊卓布拉克跟備胎(還是忘了名字!)過著幸福而又平淡的日子
而且住在基諾李維設計的房子裡 也算是一輩子給他保護
珊卓布拉克也永遠只會知道基諾李維的好 而不是壞
有什麼不好的呢?我不覺得有什麼不好?

終於悲哀的外國語

最近上手的村上新書

第一本村上的書是"遇見100%女孩"

我得說 雖然他是大大有名的小說家 我還是喜歡他的散文勝過小說

海邊的卡夫卡有看完 覺得還不錯

挪威的森林我就沒耐心看完了

更別提黑夜過後 (還是黑夜之後?反正是那本After Dark就是了!)

到這幾本之後我就專心的只看村上的散文而跳過小說不看

大概是到了Sydney那本 我懂得什麼叫做"精準的文字"

他大概是世界上把程度副詞這種東西用到最囉哩八唆的長的作家了吧

可是每次看完長長一串形容 就會覺得像是把綠巨人加到康寶濃湯那麼適合

大概就是那種程度的適合吧

喜歡村上的散文還有一個原因

就是搜集起來沒有什麼壓力

散文就是散文 你跳過一本沒有看並不會造成你閱讀上的困難

也不會覺得 哎呀!怎麼書櫃好像缺了一個角

連環集數多的書最麻煩就是這樣

當你買了第一集 就會有一種不得不買下去的壓力

就算你已經開始覺得不再好看了 還是會一本本的買下去

就像Hello Kitty磁鐵一樣 有了第一塊就會沒完沒了的天天到7-11報到

死亡筆記本其實第七集之後就不好看了

可是都買到第七集了 後面不買又好像不太對勁

幸好它很識相的只出到十二集

目前為止沒後悔的搜集品就是抓狂一族全31冊

第二部現在也是陷入買或不買的痛苦的迴圈中

九把刀的獵命師傳奇還在出 不過倒是還沒什麼好後悔的

扯遠了

不過村上的散文就是這麼回事

不管是短篇小說的、純散文的或日記式的

只是很單純的體驗閱讀的樂趣 就是這樣而已

我有多喜歡村上?

用他的說法就是:「會想搜集他全部的散文書,但不會想買日文版;如果碰巧遇到他了,簽個名好像也不錯!」

大概就是這種程度的喜歡吧!

三—神鬼奇航—續集電影的盡頭

今年夏天

蜘蛛人 三

史瑞克 三

神鬼奇航 三

瞞天過海 三

第三集的續集電影都可以湊成鐵支了

昨天去看了的是神鬼奇航 三 續集電影的盡頭 不…不…不… 是世界的盡頭


就一部砸了兩億美金的成本製作的電影來說

我不得不否認 他給了夠多的視覺享受

雖然網路上的影評有人抨擊不夠力的動作場面等等

但是你不能把每部片都當成駭客任務那樣來看

這在基本上是有點不公平的

老實講 在中國人的武術動作攻陷好萊塢之前

美國佬又哪裡懂得什麼叫動作電影了啊

他們所謂的動作電影只不過是一撈子的拳腳相向外加血肉模糊

毫無美感可言

老布的終極警探也是 老梅的致命武器也是

都是飛車場景加一堆爆破場面 這叫動作電影

老實說 神鬼奇航三 我認為也是

一大堆的海戰 海盜船炸來炸去 一晃即過的劍術對決

They called this an action movie!


我認為最可惜的是第三集相當程度的浪費了貫穿這系列電影的靈魂人物--Jack Sparrow

第一集第二集最成功之處莫過於Jack Sparrow充滿血肉的個性特質

而一二集也至少能夠把焦點鎖定在這生動的角色上

但在第三集上 很抱歉 我看不到

Jack Sparrow的戲份或許還是很重 但是大部份的時候內容過於空洞

Johnny Depp還是有他的肉可以抓 但很可惜的是魂不見了

沒有了魂的Jack Sparrow只稱的上是個痞子

就如同電影裡所說 搞不懂他是早安排好的 還是只是見機行事

這一集的Jack Sparrow 變笨了

兒時的點點滴滴(二)

我們家是個地理環境很特殊的地方
巷子走出去
是整個員林最精華最熱鬧的地段
不過只要不出巷子
看起來倒是跟鄉下地方沒什麼兩樣
隔壁還是個小有歷史
每年大甲媽祖繞境必經的廟

小時候
還沒到拿起書本的時候
我的生活範圍僅只於前面還沒改建成遊藝場的老房子
老房子後面的院子種了棵大樹
是我的遊樂場
媽媽還買了張桌子
就是上面有ㄅㄆㄇㄈ九九乘法表的那種
下午的時候
坐在門前一個一個的教我看
看到一半
常常就是一隻金龜子從樹上掉下來
掉在我的桌上
於是我的九九乘法表就是一隻隻金龜子陪我背起來的

到了幼稚園的時候
媽媽要工作沒空帶我
交給那時候還沒過世的曾祖母帶我
每天一下課坐著娃娃車回到家
就是掬著手
跟曾祖母領兩個五毛錢
(
不用懷疑
那時候五毛錢還可以用)
那時候兩個五毛錢對我來說跟天一樣大
可以買一包金王子麵或兩顆沙士糖了
曾祖母那時候牙齒已經掉光

愛吃梨子的她
會買梨子切成一小丁一小丁
跟我兩個人分著吃
直到有一天
外婆媽媽阿姨們哭成一推的辦喪事
我還不知道
我和曾祖母一小丁一小丁的幸福已經不在了
我跟曾祖母的回憶
只能走到巷子口

上了小學
媽媽又開始每天接我上下學
結結實實的盯著我的功課

我的回憶
開始跟著摩托車
往外延伸到很多才藝班.補習班
不過沒耐心的我倒是什麼才藝也沒學到就是了
只記得那時候老爸很喜歡周遊列國
一年倒有八個月是不在家裡的
我還以為
老爸不是跟我們住在一起的
每次他回來
我都會跟他說"你來了喔!"
媽媽就會斥責我說"他是爸爸!要說回來了!"
原來蠟筆小新的那一套
我很多年前就用過了

那是我小時候對老爸最深刻的印象
每次只要老爸回來
疼小孩的他
總會帶上一大把禮物
雖然因為老爸愛吃甜食
所以通常只是世界各國的巧克力
我也不吃
但總是覺得只要老爸回來就有禮物拿倒也不錯
所以他回來沒幾天
就會催促他快點再"回去"
好再幫我帶堆禮物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