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6月6日 星期三

沒頭神

這幾天很沒頭神的一直忘東忘西

先是說要幫王老師帶的光碟,從家裡出門的時候就一直記得要帶要帶

到了補習班還是沒帶

好!晚上說不然她空白光碟給我我回家幫她燒,要拿要拿最後也沒拿

(結果最後事實證明了 我根本有帶只是自己記成了沒帶)

昨天去接林純純下班的時候

哎呀!我把筆電放到客廳桌上,出門前忘了放回電腦桌!

萬一布布太皮咬電線怎麼辦?

電腦就算了,布布被電死了林純純要哭死的啊!

結果硬拖著想吃宵夜的林純純直接回家

好樣的,原來我有把電腦擺回電腦桌嘛!


 

在前往宵夜地點中華路夜市的蝦仁煎的路上

故事之后的症頭又舉起來了


 

妳:你會不會明天突然忘了自己是誰?然後開始流浪街頭

妳:因為什麼都不記得了,身上也沒有任何證件,只好沿街乞討。

我:等等等等……為什麼我要乞討當乞丐?

妳:然後我會一直等你,癡癡的等你回來啊!

我:為什麼我要當乞丐?(不過還不錯嘛!還會等我!)

妳:然後有一個年齡比我大一點的有錢人也一直很喜歡我。

妳:她也像我等你一樣,願意一直癡癡的等著我。

我:為什麼我要當乞丐?還有哪有人會想要癡癡的等妳?

妳:然後到最後,我也願意接受了他的,帶著三個孩子嫁給了他。

我:……(完全沒在聽我講話的嘛!)

妳:結婚以後,我也幫他生了一雙兒女,他對我也很好。

妳:在過了很多年以後,有一天我去銀行辦事出來,在銀行門口剛好看到你在跟人家要飯。

我:……(我怎麼還在要飯啊?)

妳:雖然我已經結婚了,也有了個幸福的家庭,可是我還是很好心的幫你。

妳:我跟你說了你是誰,帶你回你家找你的爸媽。可是我沒有跟你說我們兩個以前是什麼關係。

妳:因為我已經有一個很幸福美滿的家庭了。

妳:可是你在你的家人幫忙之下也知道了我們以前的關係。你對我相當感動,於是一直希望我可以再回到你身邊。

妳:不過我也很愛我的老公,我也不能對不起我的一雙兒女,所以我不能接受你。

妳:你卻因為我一直不接受你,而心生怨恨,於是出軌跑去跟別的女人亂搞!

我:等等等等!我們沒有在一起,為什麼我跟別的女人怎樣叫出軌亂搞?

妳:因為你愛我啊!你在癡癡的等我了嘛!所以你精神上算是出軌了嘛!笨蛋!

我:那為什麼妳跟別人結婚就不算是出軌?

妳:我已經癡癡的等你那麼久了耶!而且我對你只剩下朋友的愛啊!

我:……(跟妳爭論是沒有任何意義的!)

妳:不過呢!後來呢!因為我的老公年齡本來就比較大啊!

妳:所以過沒多久以後他就不幸過世了,然後把遺產留給我跟一雙兒女。

妳:我看你一直癡癡等我也是很可憐,就叫你搬來跟我們一起住。可是大家還是各過各的生活。

我:所以我們兩個最後還是在一起了,可是妳是大富婆,而我還是繼續在街上要飯?

妳:沒有沒有!我會照顧你啊!每個月給你生活費3000塊。

妳:然後我們一起出去吃飯還是要Go Dutch!

我:……(真不知道該說什麼好!)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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