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22日 星期日

[爸爸日記]12.07.22-噓!不要講話!




前幾天跟小胖還有小胖的媽一起去寶雅買東西。
因為他實在是太多話太吵了,所以我們玩起了「噓!不要講話!」的遊戲。


規則是這樣子的,數到三開始,兩個人都不可以講話,只可以用比的,先說話的先輸。
輸的人要怎樣呢?嗯!就被打屁股五下吧!



一...二...三...開始!


媽媽在旁邊拿起一雙長襪,問小胖這雙好不好?
小胖很認真煞有其事的比了「噓」的動作,然後比比我,再比比他自己。
媽媽再問我的意見,我也很認真的比了「噓」的動作,然後比比他,再比比我自己。


媽媽大概是覺得這對父子沒救了,自顧自的挑了起來。
父子倆開始在寶雅追逐了起來,穿梭在貨架之間,玩起安靜版的捉迷藏來。


突然小胖嗨了起來,嘴巴發出「啊~嘎嘎嘎嘎~」的聲音。
「吼!你講話」。他都輸了當然我就可以講話了。


於是我把他抓起來打了五下屁股,要玩就要認真玩,所以我是真的扎扎實實打了他五下屁股。
他一邊被打一邊笑的很開心,被打完馬上說「我們再玩一次吧!」


於是我又數到三開始,然後兩個人又開始碟對碟般的對看,看誰先講話。
這次,沒兩分鐘,小胖又發出了「啊~嘎嘎嘎嘎~」的怪聲。
不用說,當然又被我抓起來認真的打了五下屁股,他也不用說的從頭笑到尾。


然後又跟我說「爸爸!我們再玩一次吧!」




多玩個兩次我發現,他根本就是想被打屁股跟我玩的。
我永遠輸不了,因為他不想贏!
這樣就沒意思了,於是我決定把規則改一下,肯定要讓他覺得輸了不好玩才行。


我們重新約定,輸的人,今天不可以喝養樂多。
(這規則根本是為了準備給他輸用的,每天要喝養樂多的人是他不是我。)
為了以示慎重,我們還請媽媽當公證人,作證兩人都對此規則沒有異議。


一...二...三...開始!


這次他比較認真了,真的不講話,兩個小眼睛咕嚕嚕轉著,賊般的盯著我有沒有講話。
過了一陣子感覺會是一場勢均力敵的比賽了。
媽媽決定幫小胖打開僵局,有意讓小胖贏這場比賽。
媽媽跟小胖說:「寶貝!媽媽有辦法讓爸爸一定會講話好不好?」
小胖:「好!」


「ㄟ!抓包!你講話了!」哈哈!真是天助我也!
我很開心的跟小胖說今天不可以喝養樂多了喔!
媽媽則是在旁邊笑到肚子痛了起來。


小胖也沒說什麼,不哭不鬧,願賭服輸是在我們的教育原則裡的。
不過兩個眼睛轉啊轉的,很明顯在想辦法要破解這個局。




買完東西快結帳的時候,小胖轉過來跟我說:「爸爸!我們再來玩不要講話吧!」
好啊!可以啊!那輸的人怎麼辦?


「贏的人,今天可以喝養樂多」小胖說。


最好是啦!你乾脆說今天要玩到你贏為止好了啦!
我沒理他就走掉了。




後記:願賭服輸,所以那天小胖真的沒有喝多多,即使是玩,也要說到做到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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